工力所关于推荐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
各部门:
根据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《关于推荐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》(中震人函〔2018〕43号)的要求,为切实做好我所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人选条件
推荐的人选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。近5年为地震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、学者、技术人员,业绩、成果和贡献得到同行和社会认可,具有高级职称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
(一)作为学科带头人,学术造诣高深,对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;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,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,达到国内领先水平。
(二)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、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;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、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,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(三)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,对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,具有领先的教学理念、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,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,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,为同行公认。
二、推荐名额和要求
各部门在同行专家初步评议的基础上推荐人选1名。已享受国务院和黑龙江省政府特贴人员、机关工作人员、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,不得申报。
符合条件的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不占控制指标。
推荐要求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各部门根据人选条件推荐1名申报人,申报人填写《专家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)上报人才资源部;
(二)人才资源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对申报人员情况及申报内容进行审核,根据申报情况召开评审会对申报人进行评审推荐;
(三)推荐结果报所长会;
(四)将拟推荐人选上报中国地震局。
四、上报材料
专家情况登记表(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)。
各部门务必于2018年4月4日前将有关纸制材料报送人才资源部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熊照旭 0451-86652052
附件: 专家情况登记表
人才资源部
2018年3月27日